發布公司通訊之安排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第2.07B條已於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擴大無紙化制度及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規定下,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採用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公司通訊^)之安排。

所有未來公司通訊的英文版和中文版將在公司網站www.enricgroup.com和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上提供,以代替印刷本。


登記股東

本公司將會向每名登記股東尋求其同意獲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的網上版本。倘若本公司在為期 28 日內尚未收到該登記股東表示反對之任何書面回覆,及直至該登記股東通知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股份過戶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前,該登記股東將被視為已同意獲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的網上版本,而本公司日後將向該登記股東發送已在本公司網站登載的公司通訊之通知。

如登記股東選擇接收日後公司通訊的網上版本,該登記股東需要提供電郵地址予股份過戶處,以便接收 (i) 當公司通訊登載於本公司網站時有關本公司網站發布相關公司通訊的電郵通知,以及 (ii) 本公司日後以電子形式發布的所有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若登記股東沒有提供有效且可用的電郵地址,或被視為已同意接收日後公司通訊的網上版本,本公司將根據股份過戶處所存置的本公司股東名冊上所示的地址透過郵寄方式向其發送 (i) 在本公司網站上發布公司通訊的通知函及 (ii) 所有日後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版本,直至該登記股東向股份過戶處提供有效且可用的電郵地址以接收該等公司通訊。

登記股東可要求收取未來公司通訊之印刷版(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收取未來公司通訊印刷版之指示由收悉指示當日起計一年內有效,此後將過期。


非登記股東

非登記股東如有意根據《上市規則》收取公司通訊,應聯絡代其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統稱「中介公司」),並向其中介公司提供其電子郵件地址。

在本公司網站上發布公司通訊的通知函將會以電郵方式或(如沒有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郵寄方式發送予非登記股東。

非登記股東可要求收取未來公司通訊之印刷版(詳情見下部「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


選擇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

在本公司於本公司網站刊發公司通訊後,如登記股東/非登記股東擬收取相關公司通訊的印刷版,可填寫相關申請表格並交回股份過戶處,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cimcenric.ecom@computershare.com.hk,並註明其姓名、地址及要求。

登記股東/非登記股東可以在任何時候透過填寫相關回條(可在下方下載)並交回股份過戶處,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cimcenric.ecom@computershare.com.hk,並註明其姓名、地址及要求,更改選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

供登記股東和非登記股東用作更改選取日後所有的公司通訊之收取方式的回條可在以下下載:

- 供登記股東使用的回條

- 供非登記股東使用的回條

如股東對以上安排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香港公眾假期除外)上午 9 時正至下午 6 時正(香港時間)期間致電股份過戶處(852) 2862 8688 查詢。


^ 「公司通訊」指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的持有人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報告及年度帳目連同核數師報告副本、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的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或作出選擇的公司通訊。